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部门: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省水利厅机关委员会《关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平台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扎实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
二、严守纪律规矩。各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严守刚刚签订的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承诺,坚决做到不违规公款吃喝、不违规接受宴请、不组织或参加“酒局圈”、不吃拿卡要、不公款购送节礼、不收受“雅礼”。
同时,各部门要持续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紧绷疫情防控工作这根弦,不松懈、不大意、不动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职工非必要不离校区所在地,提倡就地度假。请全校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动态,坚决守好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及时开展严守中央八项规定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公车管理、值班值守、请示报告、请假报备、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抽查力度,对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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