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主线,通过深入开展教育预防、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和推动学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我校贯彻落实,为促进优质校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责任内容
依据党内相关法规制度,按照《中共河南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学校纪委承担并从严落实以下责任:
(一)组织协调责任
2.提出工作建议。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办学治校实际和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向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3.落实报告制度。自觉服从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4.完善责任体系。协助学校党委细化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建立责权明晰、归口管理、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协助校党委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召开动员会,制定年度责任目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廉政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教育预防责任
5.注重廉洁教育。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廉洁教育,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持续推进日常教育为基础,专题教育为主线,警示教育为重点,提醒教育为补充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督促协调党委职能部门利用校内外资源,广泛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家规家风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合力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教育。
6.加强警示教育。坚持“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廉政提醒和廉政谈话。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专责监督责任
7.强化政治监督。把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七个有之”等政治纪律负面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查处在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决议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决议的有效执行。
8.严格组织监督。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强化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 “带病上岗”。
9.深化监督检查。协助校党委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10.加强日常监督。通过考核、检查、信访等途径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发现轻微违纪问题,通过及时约谈提醒、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及时教育处置。要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将中层干部基本信息、出国(境)情况、以及函询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干部评优评先,提任和试用期转正,提出廉政审核意见。
11.聚焦作风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大节日和作风问题易发期,加强对落实《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严密防范、坚决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12.强化重点监督。从严落实《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重要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3.支持党员监督。加强对党员权利和义务落实情况的监督,保障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发挥监督作用;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申辩、申诉等相关权利。
(四)执纪问责责任
14.强化执纪监督。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利益、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认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15.规范执纪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监督执纪审查工作程序,落实问题线索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对职责权限范围外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回避、保密等工作制度。
16.提升执纪效果。在执纪审查工作中,注重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违纪干部认识和改正错误,唤回初心,唤醒纪律意识,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注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积极性。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查找薄弱环节,化解廉政风险,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努力增强执纪审查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17.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问责办法》等法规、制度,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及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决议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自我监督责任
18.加强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监督执纪为教育、监督执纪强党建、监督执纪促发展的工作理念,自觉担当“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充分发挥党总支和支部纪检委员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19.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规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做到标准清、程序清、责任清;依法依规公开纪检监察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三、组织实施
20.科学决策。校纪委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负总责,领导、组织和协调相关工作,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落实责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由校纪委委员会集体决策。
21.部署落实。校纪委每年初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落实监督责任具体事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支持配合纪委监督执纪工作,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纪委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为主体责任落实提供重要保障。
22.落实“两个为主”。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23.签字背书和民主评议。各级党组织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签字背书,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接受监督评议。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各支部纪检委员每年述职述廉时,要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