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端午”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1年“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加强我校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提高我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根据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严肃节日廉洁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第六次全会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质,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一岗双责”,筑牢防腐思想堤坝。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

节日期间容易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将廉洁纪律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教育相结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吃喝;

四、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

五、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八、倡导文明过节,树立良好家风。

三、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导向,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廉洁过节工作。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自我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校纪委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举报电话:0371—65821070(校总值班室)

0371-65821086、0371-65821034(校纪检监察处)

举报邮箱:hnshxyx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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